本文作者:成都旅游B

成都旅行社招導游助理嗎(旅行社一定招有導游證的嗎要是坐辦公室呢什么要求)

成都旅游B 2024-05-23 5
成都旅行社招導游助理嗎(旅行社一定招有導游證的嗎要是坐辦公室呢什么要求)摘要: 本文目錄旅行社招聘導游的條件要求是什么導游、旅游服務公司、旅行社,三者都可以招攬旅游業務嗎旅行社一定招有導游證的嗎要是坐辦公室呢什么要求旅行社招聘導游的要求有哪些...

本文目錄

  1. 旅行社招聘導游的條件要求是什么
  2. 導游、旅游服務公司、旅行社,三者都可以招攬旅游業務嗎
  3. 旅行社一定招有導游證的嗎要是坐辦公室呢什么要求
  4. 旅行社招聘導游的要求有哪些

一、旅行社招聘導游的條件要求是什么

1、導游的話要考導游證,這需要背書和筆試面試,不過要是考到了那就隨便去哪個旅行社基本都會要的,現在旅行社缺導游和銷售。

導游證書簡稱“導游證”,是持證人已依法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導游注冊、能夠從事導游活動的法定證件。取得導游人員資格證,只是成為導游人員的第一步,要真正從事導游職業,還要依法取得導游證。

2、如果你要做銷售的,部分旅行社的要求應該不高,但工資的話也給得不會很高,也是看業績吧。部分旅行社則對經驗要求很高,要做過銷售行業。

旅行社銷售是旅行社在市場營銷觀念指導下經由策劃、促銷、管理,而將旅行社產品以符合旅行社利益及市場規律的價格銷售出去的一種以贏利為目的的現代企業行為。在運作中,旅行社銷售業務包含制定產品價格、選擇產品銷售渠道、促銷及銷售業務洽談四個環節。

3、如果是做門面前臺的,如果你是女孩子,長得可以,那也是可以的,起碼要求來說跟文員、公司前臺差不多。

二、導游、旅游服務公司、旅行社,三者都可以招攬旅游業務嗎

1、導游指是旅行社的一個職員,是接受旅行社的調遣與委派從事帶領公司的客人,不能單獨招攬旅游業務,相關法規:

2、導游人員未經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攬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攬導游業務,進行導游活動,由旅游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門吊銷導游證并予以公告。

3、旅游服務公司與旅行社是兩個概念,前者只是提供咨詢服務,沒有實質的接待權限,諾想要取得招攬客人與接待客人權限必須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頒發的《旅行社經營許可證》。

4、備注:營業執照:只代表您可以從事旅游工作的資質并不代表您可以從事旅游操作與經營活動,只有取得了旅行社經營許可證后才能從事經營活動,包括旅行社都是必須兩證齊全才不是非法經營

三、旅行社一定招有導游證的嗎要是坐辦公室呢什么要求

1、這是導游業務上面說法,希望對你有幫助

2、根據《旅行社管理條例》,申請設立國際旅行社,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門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門審查同意后,報國務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申請設立國內旅行社,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門申請批準。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向經審核批準的申請人頒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人持《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營業執照。

3、第六條設立旅行社,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4、(三)有經培訓并持有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的經營人員;

5、(四)有符合本條例第七條、第八條規定的注冊資本和質量保證金。

6、第七條旅行社的注冊資本,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7、(一)國際旅行社,注冊資本不得少于150萬元人民幣;

8、(二)國內旅行社,注冊資本不得少于30萬元人民幣。

9、第八條申請設立旅行社,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門交納質量保證金:

10、(一)國際旅行社經營入境旅游業務的,交納60萬元人民幣;經營出境旅游業務的,交納100萬元人民幣。

11、(二)國內旅行社,交納10萬元人民幣。

12、質量保證金及其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期間產生的利息,屬于旅行社所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從利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費。

13、第九條申請設立國際旅行社,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門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門審查同意后,報國務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

14、申請設立國內旅行社,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門申請批準。

15、第十條申請設立旅行社,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6、(二)設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報告;

17、(四)旅行社經理、副經理履歷表和本條例第六條第三項規定的資格證書;

18、(五)開戶銀行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注冊會計師及其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19、第十一條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收到申請書后,根據下列原則進行審核:

20、(三)具備本條例第六條規定的條件。

21、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22、第十二條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向經審核批準的申請人頒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人持《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營業執照。

23、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不得從事旅游業務。

24、第十三條旅行社變更經營范圍的,應當經原審批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后,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5、旅行社變更名稱、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等或者停業、歇業的,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并向原審核批準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26、第十四條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對旅行社實行公告制度。公告包括開業公告、變更名稱公告、變更經營范圍公告、停業公告、吊銷許可證公告。

27、第十五條旅行社每年接待旅游者10萬人次以上的,可以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社(以下簡稱分社)。成都博物館導游

28、國際旅行社每設立一個分社,應當增加注冊資本75萬元人民幣,增交質量保證金30萬元人民幣;國內旅行社每設立一個分社,應當增加注冊資本15萬元人民幣,增交質量保證金5萬元人民幣。

29、旅行社同其設立的分社應當實行統一管理、統一財務、統一招徠、統一接待。

30、旅行社設立的分社,應當接受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門的監督管理。

31、第十六條外國旅行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常駐機構,必須經國務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32、外國旅行社常駐機構只能從事旅游咨詢、聯絡、宣傳活動,不得經營旅游業務。

四、旅行社招聘導游的要求有哪些

一、根據當前我國旅游業的發展狀況和導游服務對象,導游人員的基本職責可概括為下述五點:

(一)根據旅行社與游客簽訂的合同或約定,按照接待計劃安排和組織游客參觀、游覽;

(二)負責為游客導游、講解,介紹中國(地方)文化和旅游資源;

(三)配合和督促有關單位安排游客的交通、食宿等,保護游客的人身和財物安全;

(四)耐心解答游客的問詢,協助處理旅途中遇到的問題;

(五)反映游客的意見和要求,協助安排游客會見、會談活動。

全陪是組團旅行社的代表,對所帶領的旅游團(者)的旅游活動負有全責,在全程旅游活動中起著主導作用。全陪的職責主要有:

按旅游合同或約定,實施組團社的接待計劃,監督各地接待旅行社執行計劃的情況和接待服務質量。

協調導游服務集體各成員之間的合作關系,督促、協助各地方接待旅行社安排、落實各項旅游活動,照顧好游客的旅行生活。

負責旅游過程中組團社和各地接待社之間的聯絡,做好旅行各站之間的銜接工作。

在旅游過程中維護游客的人身、財物安全,處理突發事件。

宣傳中國(地方),解答游客的問詢;了解外國(外地),轉達游客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地陪是地方接待旅行社的代表,是旅游接待計劃在當地的具體執行者,是當地旅游活動的組織者。地陪的主要職責有:

根據旅游接待計劃,科學、合理地安排旅游團(者)在當地的旅游活動。

認真落實旅游團(者)在當地的迎送工作和食、住、行、游、購、娛等各項服務;在地陪、領隊的配合下,做好當地旅游接待工作。

成都旅行社招導游助理嗎(旅行社一定招有導游證的嗎要是坐辦公室呢什么要求)

做好旅游團(者)在當地參觀游覽中的導游講解和翻譯工作,耐心解答游客的問題。

維護游客的安全,做好事故防范和安全提示工作。

妥善處理當地各相關服務單位之間的協作關系,以及旅游團(者)在本站旅游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類問題。

以上就是關于導游招聘要求的相關分享,送給各位小伙伴們,希望對你們有所幫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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