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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安景點導游證不帶團免費嗎
不免費。根據查詢公開信息顯示:壺口瀑布門口和觀光車都是直接帶導游證進入,華山門票和纜車都要在售票口換票進入,不需要買保險和押金,纜車回游客中心的班車也直接帶證上車,西安城墻,兵馬俑,大慈恩寺,大雁塔,導游證都不能免,就連陜西歷史博物館都要跟游客一樣提前預約。
二、旅游時導游強迫買東西怎么處罰
你好,我遇到過強制消費導游,我會以下處理方法。
1、遇到導游強制消費,我會可以先向該導游所屬的旅行社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旅游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如果還是沒有解決,游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
第九十二條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發生糾紛,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二)向消費者協會、旅游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三)根據與旅游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導游介紹廈門
二、旅游時導游強迫買東西怎么處罰
旅游時導游強迫買東西,由旅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業整頓,并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違法所得三十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沒收違法所得,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并暫扣或者吊銷導游證、領隊證。
三、導游強迫消費是否構成強迫交易罪
1、導游強迫消費,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強迫交易罪。
2、構成強迫交易罪,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強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行為。
以上就是關于“遇到導游強制消費怎么辦”這個問題的解答
三、報團去西安,導游強迫消費嗎
1、很榮幸回答您的問題。對于找導游還是要找正規的旅行社,他們安排的導游很少會要求強制購物的。車站拉客這類的都是騙人的。
2、我有一次和朋友報團去洛陽玩,導游到龍門石窟外面的工藝品店那邊,就和我們說必須買工藝品,因為那些工藝品都是殘疾兒童做的,我們買了就是做公益事業,進去游玩不收門票。我買了一個西游記的6層套娃,298元,果然順利的進去了導游廈門。
3、我表哥看到我拿回去的娃娃就問我多少錢,我說298元,他就說我傻,被騙了,還樂呵呵的!那些都是機器做出來噴了油漆的,一套30元,都賣貴了。第二天帶我拿著票就去退貨(我習慣買完東西把票放口袋或包里),買貨的的大姐開始不給退,我表哥說不退就報警,大姐不相信我們會報警。嘴里還說著愛報報去,我們就打了110,問了幾個當地的,才知道原來一個套娃也就15到20元,店長出來道歉,還送了我一個可愛的小貓玩具,因為我也喜歡套娃,最后退給我270元。所以我還是很相信警察叔叔的,有事找找警察叔叔沒錯哦!
4、大家好我是瑤瑤夜語情,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哦。
四、西安旅游導游價格表
1、普通話私人導游費用一般是300-500元一天。
2、外語導游分為大語種導游和小語種導游,英語導游一天收費是500元上下,法語、西班牙語、意大利語、日語、韓語等小語種導游的收費最貴,一天的收費在600元-800元左右。不過私人導游的工作時間沒定數,除了陪客戶游覽還要兼帶陪吃、陪聊,經常會超過8小時,這樣算來最貴的小語種導游每小時收費也難達百元。
3、整個旅游過程,酒店、餐廳、景區門票均有旅行社負責協調安排,到任何景點都有導游負責講解,整個團有全陪導游負責協調客人的問題。在機場有專門的人負責接送等。
五、沒有導游證從事導游的怎么懲罰
一、未取得導游證從事導游活動如何處罰
1、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未取得導游證從事導游活動的,由旅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2、參加導游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與旅行社訂立勞動合同或者在相關旅游行業組織注冊的人員,可以申請取得導游證。
3、違反規定,未取得導游證或者領隊證從事導游、領隊活動的,由旅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予以公告。
1、健康證是指預防性健康檢查證明,證明受檢者具備做從業規定的健康素質。健康證主要涉及五個行業六種疾病,在很大程度上保護了從業人員和服務對象的健康。
2、考導游證需要健康證明。健康證明可以是體檢表,可以是健康證,也可以只是醫院開具的一張紙。這個沒有規定的格式,只要能證明都可以。
1、有損害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的言行的;
2、誘導或安排旅游者參加黃、賭、毒活動項目的;
5、未通過年審繼續從事導游業務的;
6、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團重大危害和損失的。
六、黑導游怎么處理
旅游中如發現導游有問題,可跟旅游團交涉,要求其盡快配備符合規定的導游或領隊。如意見不被接受,可向旅行社主管部門投訴,由主管部門對其處理。依據《旅游法》規定,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導游證或者領隊證的人員提供導游或者領隊服務的,可以由旅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依據情節嚴重程度采取等級罰款。游客有權查驗導游證件,最好將其列入合同,并明確旅行社指派無證人員應擔違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九十六條旅行社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一)未按照規定為出境或者入境團隊旅游安排領隊或者導游全程陪同的;(二)安排未取得導游證的人員提供導游服務或者安排不具備領隊條件的人員提供領隊服務的;(三)未向臨時聘用的導游支付導游服務費用的;(四)要求導游墊付或者向導游收取費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