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威海旅游B

威海旅游淡季(威海文化和旅游局)

威海旅游B 2024-03-03 3
威海旅游淡季(威海文化和旅游局)摘要: 本文目錄威海市海上交通安全條例威海經開區有序恢復生產生活秩序通告威海市停車管理和服務條例一、威海市海上交通安全條例1、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維護海上交通秩序,保...

本文目錄

  1. 威海市海上交通安全條例
  2. 威海經開區有序恢復生產生活秩序通告
  3. 威海市停車管理和服務條例

一、威海市海上交通安全條例

1、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維護海上交通秩序,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在威海海域從事航行、停泊、作業、搜救以及其他與海上交通安全相關的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海上交通安全管理遵循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保障海上交通安全、有序、暢通。第四條市、區(縣級市)人民政府應當將海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年度計劃,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第五條市、區(縣級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聯席會議制度,解決海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組織處置海上重大交通安全隱患。

2、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職責,做好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相關工作。第六條海事管理機構負責海上交通安全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3、海洋發展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漁業船舶、海洋牧場平臺等海上漁業休閑活動設施和漁港水域內交通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本市管轄海域漁業船舶之間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

4、體育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其組織的體育運動船舶體育體驗、訓練和比賽期間的安全管理,并對開展體育運動船舶教學的學校、體育運動船舶協會等組織進行安全管理指導。

5、公安、交通運輸、文化旅游、應急管理、市場監督管理、氣象、船舶檢驗等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做好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的相關工作。第七條海洋綜合開發利用應當充分保障海上交通安全。

6、編制海洋功能區劃、養殖水域灘涂規劃,審批或者組織實施涉海開發項目等,可能影響海上交通環境或者海上交通安全的,應當征求交通運輸、海事等部門、機構的意見。第八條船舶、設施的經營人應當遵守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海上交通安全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對船舶、設施的交通安全承擔主體責任。第九條涉海相關行業協會應當加強對會員海上交通安全的宣傳和技能培訓,制定相關行業自律規定應當包含海上交通安全條款。第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海上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進行投訴、舉報。接受投訴、舉報的部門應當依法處理或者移交有權部門處理。第二章海上交通安全規定第十一條船舶在港口停泊期間,應當留有足以保證船舶安全操作的值班人員。第十二條船舶應當在公布的錨地范圍內錨泊。錨泊期間船舶所有人或者實際控制人應當采取必要措施確保船舶安全。

7、禁止船舶在航道、警戒區、橋梁水域和禁錨區錨泊,因特殊情況需要在前述區域緊急錨泊的,應當同時報告海事管理機構。第十三條遇有惡劣天氣或者緊急情況,船舶、人員應當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采取必要的應急安全防范措施。

8、氣象預報客船未來一個航次時間內,航區風力達到禁航風級條件的,從事港口旅客運輸服務的港口經營人不得允許旅客、車輛上船。第十四條水路運輸船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船位和動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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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一)進出港、靠離泊、進入報告線;

10、(三)在港口、錨地、船舶定線制和報告制水域發生故障;

11、(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12、漁業船舶進出港時應當向海洋發展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第十五條港口經營人、船舶修造企業等應當將水路運輸船舶進出港、靠離泊、錨泊、試航等動態計劃提前報告海事管理機構。第十六條體育運動船舶應當避免在船舶定線制海域、航道、錨地、養殖區、渡口附近海域、交通密集區及其他交通管制海域航行;確需進入上述海域航行的,應當聽從海事管理機構的指揮,并遵守限速規定。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事管理機構可以根據需要采取劃定交通管制區、禁航、單向通航、限航、責令離港等交通管制措施:

13、(二)開展大型群眾性活動、體育比賽或者軍事活動等可能影響通航安全的水上水下活動;

14、(三)發生影響航行的海上交通事故;

15、(五)其他對海上交通安全有較大影響的情形。

二、威海經開區有序恢復生產生活秩序通告

眾志成城戰疫情,守得云開見月明。在全區人民的共同努力下,經開區實現了疫情社會面動態清零的目標,疫情形勢總體向好。為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根據國家、省和威海市有關政策規定,結合經開區實際,區疫情處置工作指揮部決定在從嚴從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礎上,自2022年3月24日6時起,實施分級分區精準管控,逐步有序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封控區、管控區嚴格落實管控要求

對區內的6個封控區、5個管控區,繼續加強管理,嚴格落實封控區“區域封閉、足不出戶、服務上門”,管控區“人不出區、嚴禁聚集”等措施。

二、開放領域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實行向行業主管部門和屬地鎮街申報備案制度,按照防疫要求頻次對員工進行核酸檢測,嚴格落實公共場所掃碼、環境消殺、一米線和“一測”、“三查”、“一驗”等防控措施,避免人員聚集,安全有序開放。保持工作場所空氣流通、定時通風,加強對電梯間、樓梯間、衛生間等重點區域和空調、電話、通勤工具等設施設備的清潔消毒。對防疫措施落實不力、拒不配合的單位,堅決關停。

1.商場、超市、小商店、果蔬店、海鮮店、糧油店、副食品店、農資店等,要有效控制營業時間和同時段進店人數,排隊購物結算嚴格執行一米線要求,降低聚集風險和等候時間,提倡非現金支付,嚴禁開展各類促銷活動。醫院、衛生院,衛生服務中心和站室,要嚴格落實院感防控各項要求,滿足群眾基本就醫需求。藥店嚴禁銷售退燒、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類藥品。理發店、汽修店,要嚴格落實預約服務,全程戴好口罩。餐飲服務單位暫停堂食,可提供打包外賣服務;外賣送餐根據業務量需求,合理控制上崗人員規模,送餐人員禁止進入小區,由業主在小區門口自取。星級酒店、非星級賓館、小旅館等住宿場所,要嚴格落實人員信息查詢登記制度。

2.各村、社區有序開放,科學設置進出通道,實行人員信息查詢登記制度,非必要不離村、不出社區,嚴控非本村或本小區居民進入;村、社區文體活動室、日間照料中心、社區食堂等暫緩開放。

3.企業生產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產要求;倡導企業安排職工在廠區集中居住或組織職工“兩點一線”生產生活。

4.農業生產落實好“點對點”閉環管理措施,完善保供產品供銷平臺,有效解決滯銷問題。

5.行政審批服務大廳、便民服務中心等窗口服務場所,有序開放服務,引導群眾錯峰辦理業務。

6.水、電、氣、暖、銀行、保險、證券、通訊服務網點、加油站、市政、園林、環衛等公共服務部門在有序開放的基礎上,做好各項民生保障工作。

非生活必需的旅游景點、旅行社、洗浴、KTV、足浴店、影院、按摩推拿店、母嬰館、網吧、歌舞廳、棋牌室、茶館、臺球廳、彩票店、游樂場、電子游藝廳、美容院、劇本殺、室內體育館、健身房、游泳館等休閑娛樂場所,養老福利機構、老年活動中心、市民文化中心等公共文體場館,商業綜合體、建材城、早夜市、集市、農貿市場等專業市場,售樓處、房屋中介、小貸公司、典當行、小診所、民宿、培訓輔導機構等經營場所暫緩開放。所有學校、幼兒園等暫緩開學,繼續進行網上授課,提前制定復學方案。

按照非必要不離威的原則,適度從嚴控制。嚴格控制聚集性活動,不聚集、不聚餐,不組織和參加各類培訓會議、促銷展銷等活動,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倡紅白事簡辦,公園、廣場等公共場所禁止開展廣場舞、賽事等聚集性活動。

廣大居民應自覺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動參加核酸檢測。堅持勤洗手、戴口罩、常清潔、用公筷等衛生習慣。做好自我健康檢測,如出現發熱、干咳、乏力、咽痛等不適癥狀,立即到就近發熱門診就診,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2022年3月24日6時起執行,由區疫情處置工作指揮部根據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動態調整相關規定。請廣大居民認真落實個人防護措施,嚴格執行常態化防控要求,共同鞏固來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威海旅游淡季(威海文化和旅游局)

中共威海市委經開區工委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三、威海市停車管理和服務條例

1、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規范停車秩序,改善交通環境,推進精致城市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以及市、縣級市人民政府認為需要管理的區域的停車管理和服務活動,適用本條例。

2、公共交通和道路貨物運輸場、站等專用停車設施的規劃、建設、使用、管理,不適用本條例。第三條停車管理和服務應當遵循政府主導、統籌規劃、社會共治、高效便民的原則。第四條市、區(縣級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停車管理和服務協調機制,完善管理和服務體制,制定政策措施,研究解決重大問題。

3、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協調本轄區內車輛停放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居民委員會、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開展停車秩序治理。

4、鼓勵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建立停車共治共享協商機制,定期進行溝通協商,解決停車管理和服務中的問題。支持居民通過業主大會制定住宅小區停車規約,實現住宅小區停車管理和服務自治。第五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是停車管理和服務的綜合協調部門,負責市、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協調機制確定的事項的督促落實和道路范圍內停車秩序管理、停車場和道路停車泊位備案等工作。

5、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負責道路范圍以外公共區域的停車秩序管理工作;接受業主、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等有關當事人的報告或者投訴,依法處理住宅小區內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停車行為。

6、發展改革、自然資源、規劃、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市場監督管理、人民防空、大數據管理等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停車管理和服務相關工作。第六條有序推進市、區(縣級市)人民政府智能化停車管理和服務,促進智慧交通城市發展。第七條倡導文明停車、綠色出行。鼓勵開展維護停車秩序的志愿服務。

7、市、區(縣級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大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優化公共交通網絡,為公眾綠色出行提供條件。第二章停車設施的規劃與建設第八條市、縣級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會同自然資源、規劃、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根據國土空間規劃和城市綜合交通規劃,編制停車場專項規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8、編制停車場專項規劃應當遵循以建設項目配建為主、獨立建設為輔、道路路內停車泊位為補充的原則,統籌地上地下空間,集約利用土地資源。

9、經批準的停車場專項規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報原批準機關同意。第九條下列公共建筑未配建停車場或者配建的停車場未達到設置標準和設計規范,客觀環境條件允許的,應當按照規定補建或者改建:

10、(一)火車站、道路客運站、客運碼頭、機場以及公共交通與自用車輛換乘的樞紐站;

11、(二)體育場(館)、影(劇)院、圖書館、醫院、學校、會展場所、旅游景點、貿易市場、商務辦公樓等。第十條建筑物改變使用功能的,已配建的停車場不得改作他用;按照改變后的使用功能需要提高停車泊位配建標準的,應當按照改變后對應的建設工程項目停車泊位配建標準,配建停車場或者增設停車泊位。第十一條市、縣級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查公共停車場和大中型公共建筑配建、增建、補建停車場的規劃設計方案時,應當征求同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意見。第十二條停車場的設計方案應當符合國家、省停車設施設置標準和設計規范,并按照標準設置無障礙停車泊位和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

12、停車場出入口、道閘的設置應當科學合理,不得影響車輛通行安全。

13、利用人防工程設置停車場的,應當符合人民防空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第十三條鼓勵利用待建土地、空閑廠區、邊角空地、橋下空間等閑置場所依法設置臨時停車設施。

14、鼓勵停車供需矛盾突出的區域建設停車樓、機械式立體停車場等集約化停車設施。第十四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停車供需矛盾突出的區域,施劃道路停車泊位。

15、施劃道路停車泊位,應當制定施劃方案。施劃方案應當征求城市管理部門的意見,并在相關區域內公示征求公眾意見,公示時間不得少于十五日。

16、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道路停車泊位的使用情況進行定期評估,根據評估結果需要調整的,應當制定調整方案。調整方案應當按照前款規定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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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威海旅游B本文地址:http://www.lcsj68.cn/weihai/post/4191.html發布于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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