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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島市海上旅游管理規定
1、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海上旅游管理,保護海上旅游經營者和旅客的合法權益,維護海上旅游秩序,發展旅館事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凡在本市行政轄區內的海面、水下、島嶼利用自然和人文景觀開發經營的旅游觀光、娛樂、餐飲等活動,必須遵守本規定。
2、海上客運、輪渡管理不適用本規定。第三條發展海上旅游事業,應當堅持統籌規劃、協調發展的原則,以本市旅游事業發展的需要為依據,做到總量適當,布局合理,符合環境保護等要求。第四條海上旅游管理,實行統一管理,統一協調,分級、分部門負責的原則。第五條海上旅游經營者和旅客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第二章管理機構與職責第六條青島市旅游局是本市海上旅游的行政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
3、(一)負責海上旅游的統一管理和綜合協調;
4、(二)組織編制海上旅游發展規劃和實施計劃,并報青島市人民政府批準;
5、(三)依照海上旅游發展規劃、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和沿海各市、區人民政府組織對海上旅游的碼頭、站點及配套設施統一布點、建設;
6、(四)組織開展海上旅游的招徠、促銷活動;
7、(五)其他應當履行的職責。第七條設立青島市海上旅游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海上旅游辦公室)。其主要職責:
8、(一)具體負責海上旅游的行政管理工作;
9、(二)負責實施海上旅游發展規劃、計劃;
10、(三)核發《海上旅游經營服務許可證》;
11、(四)指導沿海各市、區的海上旅游管理工作;
12、(五)對海上旅游經營服務質量實施監督檢查;
13、(六)查處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14、海上旅游辦公室掛靠在青島市旅游局,其成員應吸納各有關部門參加。第八條沿海各市和嶗山區、黃島區可以根據需要,確定相應的管理機構,在海上旅游辦公室的指導下,負責本地區海上旅游管理工作。第九條計劃、規劃、城建、土地、交通、公安、農林等部門及海上安全監督機構,應當依照各自職責,協同青島市旅游局及海上旅游辦公室做好海上旅游管理工作。第三章項目的申辦與審批第十條開辦海上旅游項目,必須設施配套,有安全保障,并配備與經營服務需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第十一條申請開辦海上旅游經營項目,由開辦人向海上旅游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并同時提交下列文件:
15、(一)項目的類別、規模、經營期限的說明;
16、(三)其他應當提交的有關文件。第十二條海上旅游辦公室須在接到項目開辦人的書面申請之日起十日內作出是否同意的書面答復;經審核同意的,予以登記并發給《海上旅游經營服務許可證》。第十三條項目開辦人領取《海上旅游經營服務許可證》后,按下列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17、(一)碼頭、站點,以及海面、水下、島嶼的建筑物、構筑物的規劃定點和建設,依照《青島市城市建筑規劃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建設項目審批手續;涉及用地的,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18、(二)游船(含游艇、下同)和海面、水下浮動或固定設施,依照有關規定到船舶檢驗機構、海上安全監督機構、公安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19、(三)依照有關規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營業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并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手續。第十四條設立海上旅游咨詢服務機構,可開辦海上旅游項目的經營者提供法律和政策方面的咨詢服務,并可根據項目開辦人的委托,代辦立項、可行性論證、項目洽談和有關審批事項。第十五條有審批權的行政機關,應當簡化審批程序,提高辦事效率,不得無故拖延。海上旅游辦公室可以會商有關行政機關,制定審批期限和程序方面的規定。第十六條海上旅游經營者出租、轉讓其海上旅游經營服務項目的,須到海上旅游辦公室辦理變更登記手續;需要辦理其他變更手續的,按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七條鼓勵境內外組織和個人興辦海上旅游項目,發展海上旅游事業去青島旅游。第四章經營服務第十八條鼓勵海上旅游經營者依法公平競爭,改善經營服務條件,提高服務質量。
二、現在去青島需要報備嗎
1、青島市疾控中心發布疫情防控健康提醒,海南等國內重點地區入(返)青人員,請及時主動報備。全文如下。
2、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存復雜性和不確定性,國內呈現多點散發和局部規模性疫情交織態勢,尤其海南疫情近期尚處快速上升期,波及范圍廣,外溢風險大。我市正值暑期旅游旺季,人口流動頻繁,聚集活動增多,疫情防控形勢嚴峻。為有效防范疫情輸入、阻斷傳播風險,青島市疾控中心提醒廣大市民應注意以下事項。
3、一、及時主動報備,配合防疫措施
4、近期有外出旅行史的人員,請密切關注疫情發生地區公布的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流調軌跡信息和中高風險區信息。有涉疫風險的人員要立即向社區(村)、住宿賓館和單位報告,配合落實隔離醫學觀察。重點關注海南等近期疫情發展較快的省市及有中高風險區的地市。
5、二、風險地區人員,嚴守回青規定
6、對7天內有高風險區旅居史的人員,采取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7天內有中風險區旅居史的人員,采取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如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采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7天內有中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的其他低風險區旅居史入(返)青人員,3天內開展2次核酸檢測(間隔24小時),做好健康監測。對尚未公布中高風險區但7天內發生社會面疫情的地區,參照中風險區執行。
7、三、合理安排出行,規避風險地區
8、非必要不前往疫情風險地區,建議出行前提前通過中國政府網及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查詢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動配合當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個人防護。發熱病人、健康碼“黃碼”等人員要履行個人防護責任,在未排除感染風險前不要出行。青島旅游照片
9、四、履行防控責任,配合防疫規定
10、積極主動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位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義務。對不履行疫情防控個人責任、不主動報備、謊報瞞報行程信息、不配合隨訪排查、不服從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以及其他擾亂疫情防控秩序等行為,造成疫情傳播風險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1、五、加強自我防護,做好健康管理
12、暑假期間,聚會、旅游等活動增加,切勿放松警惕,仍需嚴格落實“戴口罩、勤洗手、常測溫、少聚集”等個人防護措施,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密切關注自身和家人健康狀況,如出現發熱、咳嗽、乏力、咽痛、腹瀉、味(嗅)覺減退等癥狀,要規范佩戴好口罩,及時到正規醫療機構就診,就醫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診時如實告知個人接觸史、旅居史和活動史,以免延誤診療。
13、六、積極接種疫苗,盡早加強免疫
14、鑒于當前疫情形勢,接種疫苗仍是預防新冠肺炎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對減少重癥和死亡效果明顯。請符合條件的市民朋友全程接種新冠病毒疫苗和加強免疫,尤其建議60歲以上符合疫苗接種要求的老年人盡快完成全程免疫。已完成疫苗接種的朋友們,依然不可放松警惕,仍需堅持做好個人防護。
三、現在去青島旅游需要做核酸檢測嗎
1、隨著新冠疫情的全球大流行,許多國家和地區都采取了嚴格的防疫措施,包括要求旅行者進行核酸檢測。而對于青島這座城市,也不例外。
2、目前,青島市政府已經發布了旅游警示,要求本地居民和游客在前往青島旅游時必須進行核酸檢測。此外,根據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的數據,截至年2月19日,青島市累計報告新冠肺炎確診病例197例,其中確診病例中高齡化、聚集性疫情等風險點地區占比較高。因此,如果您計劃前往青島旅游,請務必做好核酸檢測,并遵守當地防疫措施,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安全。
3、如果您還沒有進行核酸檢測,請盡快前往當地醫療機構進行核酸檢測,并按照當地衛生部門的要求進行隔離和治療。同時,如果您的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請立即向當地衛生部門報告,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隔離和治療,以避免傳播病毒。
4、當然,如果您選擇非聚集性、非高風險的旅游活動,并且不參加任何需要核酸檢測的活動,那么就不需要進行核酸檢測。但是,我們建議在任何情況下,都要注意自身健康和安全,遵守當地防疫措施,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健康。
5、去青島旅游需要進行核酸檢測嗎?答案是肯定的。如果您計劃前往青島旅游,請務必做好核酸檢測,并遵守當地防疫措施,以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安全。
四、去青島旅游需要健康碼嗎
1、隨著新冠疫情的全球大流行,旅行限制和防疫措施在各個國家和地區都得到了嚴格的執行。對于游客來說,前往青島旅行是否需要健康碼成為了一個備受關注的問題。
2、根據年2月24日青島市政府的官方公告,為了確保公共衛生安全,自即日起,全市范圍內的旅游出行需持“健康碼”綠碼方可通行。這意味著,如果您持有綠色的健康碼,則表示您符合當地的防疫要求,可以正常出行。
3、那么,健康碼是什么呢?健康碼是一種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數字化健康證明,通過采集您的腳步聲、體溫等信息,對您的健康狀況進行實時監測和管理。當您到達目的地后,健康碼會根據您所在地區的防疫要求,自動更新為相應的綠碼或黃碼。如果您的健康碼狀態為黃碼,則表示您需要接受隔離和檢測,以確保您沒有感染新冠病毒。
4、因此,如果您計劃前往青島旅行,建議您提前查詢當地的防疫要求,并攜帶符合要求的健康碼。如果您的健康碼狀態為綠碼,則表示您符合當地的防疫要求,可以正常出行。當然,在旅行過程中,您仍需遵守當地的防疫措施和規定,例如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勤洗手等。
5、當然,除了健康碼,如果您前往青島旅行還需要準備其他必要的防疫材料,例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旅行保險等。在旅行前,您還可以咨詢當地的旅行機構或相關部門,了解最新的旅行限制和防疫要求,以做好充分的準備。
6、總之,健康碼是青島旅行必備的重要防疫材料,它幫助您確認健康狀況,確保您在旅途中的安全和健康。如果您計劃前往青島旅行,請提前了解當地的防疫要求和規定,并準備好必要的防疫材料,以確保您的旅行順利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