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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導游證IC卡怎么辦理
1、通過導游資格考試的人員,可采取現場或將所需材料郵寄(郵寄費用到付)至河南省導游服務中心進行導游證IC卡預辦理。如需銀行轉賬,可撥打辦公電話咨詢。
2、導游資格證考試通過后,必須換發導游證IC卡后,才能從事帶團活動。
3、導游證掛靠到河南省導游服務中心后,年審時導游員仍可采用郵寄方式將導游證IC卡寄至省導服中心參加年審。年審完成后,中心會在第一時間將導游證回寄給導游員。
二、導游證ic卡4種顏色等級劃分是什么
1、導游證等級以4種不同的顏色加以區分:初級為灰色、中級為粉米色、高級為淡黃色、特級為金黃色;背面印有注意事項和卡號。
2、一、為進一步規范導游證管理,依據《導游人員管理條例》和《導游人員管理實施辦法》(國家旅游局第15號局令),制定本辦法.
3、二、導游證是持證人已依法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導游注冊、能夠從事導游活動的法定證件。
4、三、導游證版式。導游證實行統一版式。新版導游證(2002年版)為ic卡形式,可借助讀卡機查閱卡中儲存的導游基本情況和違規計分情況等內容,導游證的正面設置中英文對照的|導游證(china tour guide)|、導游證等級、編號、姓名、語種等項目,中間為持證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導游證等級以4種不同的顏色加以區分:初級為灰色、中級為粉米色、高級為淡黃色、特級為金黃色;背面印有注意事項和卡號。
5、四、導游證編號。其規則為|d-0000-000000|,英文字母|d|為|導|字的拼音字母的縮寫,代表導游,前4位數字為省、城市、地區的標準國際代碼,后6位數字為計數編碼。不同等級的導游證卡號依各自順序編號
6、五、導游證的領取。領取人須持以下材料向所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7、(一)申請人的《導游人員資格證書》及其復印件、《導游員等級證書》及其復印件(原件僅供交驗)
8、(二)與旅行社訂立的勞動合同及其復印件,或在導游服務中心登記的證明文件及其復印件(原件僅供交驗)
9、(四)按規定填寫的《申請導游證登記表》
10、六、導游證的發放。接受申請的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通過導游管理網絡核查申領人|導游資格證|、所服務旅行社和導游機構的合法性,核查申領人的導游執業檔案有無違規記錄;核查所提供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的合法性。經審核,發證機關應向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人頒發導游證,對不符合頒證條件的,要當面或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對材料不符合條件的,要求申請人進行補充和完善
11、七、導游證的變更和換發。導游跨省或跨城市調動、姓名變更、等級變更,需更換導游證,原導游證作廢。其他變更需更改導游證的相關內容,原導游證可繼續成都導游之家
12、持證人原導游證作廢,須辦理變更、換發手續。
13、導游跨省或跨城市調動,涉及到發證機關和導游證編號的變更。原發證機關還須收回變更人原導游證、打孔作廢,并在《申請導游證登記表》中注明|原證已收回|、|跨地變更、換發|字樣。持原發證機關的證明和本辦法第五條所要求的四項材料,到新單位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換領導游證。變更人的新導游證編號應按新單位所屬地區編碼和該地區導游排序重新編排、建檔、登記
14、持原導游證和身份證、導游員等級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申請導游證登記表》(一式三份須注明|等級變更換發|字樣)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領手續
15、在本地區內的所屬單位變更,持原單位同意調出或解聘關系的證明材料、身份證、原導游證到原發證機關辦理導游證變更手續,領取、填報《申請導游證登記表》(一式3份、須注明|單位變更|字樣),同時持本辦法第五條中所要求的四項材料,辦理導游證。
16、其他變更程序可參照以上內容執行
17、八、導游證遺失、補發。持證人發現導游證遺失須立即辦理掛失、補辦手續。
18、持證人發現導游證遺失,應及時與原單位或委托旅行社聯系,取得其單位開具的身份及遺失證明或復印件,并憑團隊計劃和日程表、遺失證件簡要說明等材料完成行程。
19、持證人應及時向所在單位報告、遞交遺失證件簡要情況,并持所屬單位出具的遺失證明、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導游人員資格證書》及其復印件、《導游員等級證書》及其復印件到發證機關辦理遺失補辦手續:填寫《申請導游登記表》(一式三份),注明|遺失補發|字樣。持證人憑此《申請導游登記表》到《中國旅游報》、省級日報聯系辦理登載|證件遺失作廢聲明|(內容包括導游證編號、姓名、卡號)事宜,自證件遺失作廢聲明登載之日起的1個月后,持登報啟事、導游資格證、身份證、所在單位開具的證件丟失證明,到原發證機關補辦導游證。
20、在申請補辦期間,申請人不得從事導游活動
21、導游證損壞的,持證人應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原導游證、導游資格(等級)證書和填妥的《申請導游登記表》(一式三份,須注明|損壞換發|字樣),向原發證機關申請換發。
22、九、導游證的監督檢查。持證人應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的檢查,出示和提供有關材料。
23、持證人違規使用導游證,旅游行政管理部門依據《導游人員管理條例》、《導游人員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作出相關處罰。其他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扣留、銷毀、吊銷導游證。
24、十、本辦法由國家旅游局負責解釋。
25、十一、本辦法自2002年4月1日試行,國家旅游局1999年10月1日實施的《導游證管理辦法》和1999年8月27日發布的《關于改版和換發導游證的通知》到2003年4月1日廢止。
三、電子導游證和ic卡有什么區別
1、功能不同:電子導游證主要用于導游的身份證明和管理,可以在電子證件管理平臺上查詢導游的基本信息和證件狀態。而IC卡則是一種智能卡片,可以通過讀卡器進行信息讀取和管理,用于導游的身份認證、簽到、計時計費等功能;
2、使用方式不同:電子導游證是在手機端進行使用,導游需要在手機上下載證件管理軟件,通過手機進行證件展示和信息管理。而IC卡則是通過讀卡器進行使用,導游需要攜帶IC卡,通過讀卡器進行身份認證和信息讀取;
3、適用范圍不同:電子導游證主要適用于在線旅游平臺上的導游服務,通過在線平臺進行導游的管理和監管。而IC卡則可以用于線下導游服務場景,例如旅游團隊、景區等場合。
1、在相關網站申請:申請人需要在國家旅游局官網或當地旅游局官網上進行網上注冊,填寫個人信息并上傳照片、身份證件等相關材料,完成電子導游證申請;
2、繳納費用:申請人需要根據當地旅游局規定的收費標準繳納相關費用,一般通過網上支付完成;
3、審核材料:當地旅游局會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包括個人基本信息、導游從業經歷等;
4、學習培訓:申請人需要參加當地旅游局組織的電子導游證學習培訓,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導游服務知識等;
5、考試評定:學習培訓結束后,申請人需要參加當地旅游局組織的電子導游證考試,通過考試后方可領取電子導游證;
6、領取證書:申請人通過網上申請領取電子導游證,下載相關證書并保存,也可根據需要向當地旅游局申請領取紙質導游證。
綜上所述,不同地區的電子導游證辦理流程可能會有所不同,具體的流程和要求需要根據當地的政策和規定進行申請。同時,申請人需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保證個人信息真實、準確,確保電子導游證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一條
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規范旅游市場秩序,保護和合理利用旅游資源,促進旅游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組織到境外的游覽、度假、休閑等形式的旅游活動以及為旅游活動提供相關服務的經營活動,適用本法。
國家發展旅游事業,完善旅游公共服務,依法保護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的權利。
旅游業發展應當遵循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相統一的原則。國家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在有效保護旅游資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資源。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游覽場所應當體現公益性質。
國家倡導健康、文明、環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勵各類社會機構開展旅游公益宣傳,對促進旅游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