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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都私人導游怎么找
1、成都找私人導游,您可以考慮以下幾種方法:
2、在線預訂平臺:您可以在一些在線旅游平臺上搜索私人導游服務,例如攜程、去哪兒、馬蜂窩等。這些平臺通常提供各種級別的導游服務,包括家庭導游、自由行導游、包車導游等。
3、社交媒體:您可以在社交媒體上搜索私人導游的相關信息,例如微博、微信、豆瓣等。這些平臺上可能會有一些私人導游的個人賬號或者導游社群,您可以了解他們的服務內容、服務質量以及口碑評價等信息。
4、當地旅游局:您可以在成都當地的旅游局網站上查詢私人導游的信息和服務。旅游局通常會提供一些官方認證的私人導游,他們擁有專業的導游資質和豐富的工作經驗。
5、朋友介紹:如果您在成都的朋友已經有過私人導游的經驗,您可以向他們咨詢并了解他們的私人導游服務體驗和推薦。
6、總的來說,找到一個合適的私人導游需要您多方面考慮和比較,最好選擇一些有口碑、有經驗的導游,這樣可以更好地體驗成都的旅游文化和歷史風情。
二、想在成都聘請私人導游應該怎樣做
1、在成都聘請私人導游可以通過多種方式進行,以下是一些步驟和建議,幫助您找到合適的私人導游:
2、確定需求:在開始尋找私人導游之前,您需要明確自己的需求。比如,您想參觀哪些景點?需要導游提供哪些語言服務?預計的旅行日程是多久?您的預算是多少?這些信息將幫助您在與潛在導游溝通時更加明確。
3、在線搜索:利用互聯網搜索是一個方便快捷的方法。您可以使用搜索引擎輸入“成都私人導游”或者“Chengdu private tour guide”,常見的平臺有攜程、去哪兒、途牛等旅游網站,還有專門的導游服務平臺,如導游吧、覓境等。
4、社交媒體和論壇:社交媒體和旅游論壇也是尋找私人導游的好地方。例如,在微博、豆瓣小組、知乎等平臺上搜索相關話題,或者加入一些關于成都旅游的微信群,向群內的旅游愛好者或當地人咨詢推薦。
5、通過旅行社:聯系當地的旅行社也是一個選擇。許多旅行社提供私人導游服務,他們通常會有專業的導游團隊,可以根據您的需求推薦合適的導游。旅行社的好處是有一定的服務質量保障,但價格可能會比直接聯系個人導游高一些。
6、口碑推薦:如果您有朋友或同事之前來過成都并且使用過私人導游服務,不妨向他們咨詢一下。通過他們的親身體驗,您可以得到一些可靠的推薦。
7、面試和篩選:在聯系了一些潛在的導游之后,您應該與他們進行面對面或者視頻通話的面試。在面試中,詢問他們的工作經驗、語言能力、專業知識以及服務費用等。同時,也可以要求他們提供之前的客戶評價或者參考案例。
8、確認細節:一旦選定了合適的導游,您應該與他們確認所有的服務細節,包括行程安排、服務時間、費用支付方式、取消政策等。最好將這些內容寫成書面協議,以避免日后的誤會。
9、準備小費:在中國,給予導游小費不是必須的文化習慣,但如果服務滿意,適當的小費是對導游工作的認可和鼓勵。
10、保持溝通:在旅行過程中,保持與導游的溝通非常重要。如果有任何問題或特殊需求,及時告知導游,以便他們能夠做出相應的調整。
11、總之,聘請私人導游是一個需要考慮多方面因素的決定。通過以上步驟,您可以更有信心地找到合適的私人導游,確保您的成都之旅愉快且富有成效。
三、成都市旅游管理條例
1、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旅游資源,規范旅游市場,維護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旅游業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成都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開發旅游資源,從事旅游經營和旅游業管理,進行旅游活動,均應遵守本條例。
2、本條例所稱旅游業,是指利用旅游資源和旅游服務設施,從事旅游招徠、接待,為旅游者提供交通、游覽、住宿、餐飲、購物、娛樂等服務的綜合性產業。第三條發展旅游業應當堅持旅游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相結合,社會效益、經濟效益與環境效益相統一的原則,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
3、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保護旅游資源。第四條市和區(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旅游工作的領導,把旅游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加大對旅游業的投入,加快旅游基礎設施建設,改善旅游環境,突出地方特色,培植旅游精品,開拓旅游市場,完善旅游服務體系。
4、鼓勵、支持國內外企業和個人投資旅游業。第五條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旅游業管理工作。區(市)縣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旅游業管理工作。
5、市和區(市)縣人民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協同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做好旅游業管理工作。第六條市和區(市)縣人民政府鼓勵、扶持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的開發、生產和銷售。第二章旅游規劃第七條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成都市城市總體規劃和四川省旅游發展總體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成都市旅游業發展總體規劃,在征求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意見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實施。
6、區(市)縣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成都市旅游業發展總體規劃編制本行政區域的旅游業發展規劃,在征求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意見后,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實施。
7、建設、國土、交通、文化、環保、農業、林業、水利等部門應當將旅游業發展納入城鄉建設、土地利用、交通建設、文物保護、生態農業開發和水資源利用等相關規劃。第八條新建大型旅游項目,應征得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再按基本建設審批程序報批。項目竣工后,須有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參與驗收。第三章旅游經營與管理第九條旅游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要求旅游經營者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范圍之外履行義務。旅游經營者有權拒絕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第十條旅游經營實行資格審核制度。成都大運導游團
8、旅行社、星級飯店、飯店管理公司、旅游咨詢單位、旅游定點單位和新建的旅游區(點)開展經營活動,經營者應當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旅游行政主管部門須在收到申請書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答復。第十一條經營旅行社業務必須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9、區(市)縣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申辦國內旅行社的,應當進行初審并報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門。第十二條區(市)縣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旅游飯店申請評定一星級、二星級的,應當提出推薦意見,報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評審后按國家有關規定報批。
10、未評定星級的飯店不得使用有關星級稱謂和標志。第十三條對接待旅游團隊的旅游經營者實行定點管理。
11、住宿、餐飲、購物、娛樂等經營者均可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定點申請,經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縣級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門頒發定點標志。
12、旅游團隊汽車運輸定點管理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13、旅行社不得安排非定點單位接待、運輸旅游團隊。第十四條旅游區(點)應當完善服務設施,建立良好的旅游秩序,創造安全、文明、整潔、優美的旅游環境。
14、旅游區(點)內的經營者不得誘騙、脅迫旅游者購買商品或接受有償服務。第十五條旅游經營者必須依法經營,遵循公平競爭、同質同價、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參與競銷。
15、旅游服務項目的收費應當明碼標價。第十六條旅游經營者之間的業務往來應當簽訂合同,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
16、旅游經營者之間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的折扣,必須如實入帳,不得暗中給予和收受。第十七條旅行社組織旅游,應當與旅游者簽訂書面合同,制定團隊運行計劃,明確約定旅游行程安排、服務項目、收費標準、違約責任等,并按國家規定為旅游者辦理旅游意外保險。
17、旅行社及其導游人員必須按照合同的約定提供服務,不得擅自改變旅游行程安排,減少服務項目,降低服務標準,加收服務費用。

